房产证被他人取走不给回我应该怎么做?
新昌县律师
2025-04-22
房产证被取走应登报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。依据《物权法》等,房产证是物权凭证,被非法占有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甚至房产被非法处分。及时声明作废并补发,可有效防止不良后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处理方式为登报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,或寻求法律援助起诉非法占有者。选择时需考虑效率与成本,若急需房产证且非法占有者不愿归还,建议直接申请补发;若追求法律责任,可选择起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房产证被取走,应:1.立即登报声明作废,保留证据;2.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,出具遗失登报证明;3.持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,满三十日后前往登记部门申请补发;4.若非法占有者愿归还,可协商解决;不愿归还,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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